新華社廣州11月6日電(記者 毛一竹)6日上午,廣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原主任謝鵬飛,因涉嫌受賄罪在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由潮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謝鵬飛涉嫌收受他人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403萬元、港幣240萬元、美金21萬元。
      該案由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工作局偵查終結,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該案由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因謝鵬飛關押在廣東省看守所,由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庭審。
      檢察機關查明,謝鵬飛2001年至2012年擔任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兼省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黨組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其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肇慶詩揚房地產有限公司鄭少武等人(均另案處理)謀取利益,涉嫌受賄事實共20宗。
      2010年至2012年期間,謝鵬飛應鄭少武請求,要求高新區領導對詩揚房地產公司變更用地性質以及後續開發房地產等問題給予關照,後又多次致電高新區領導,督促推進相關審批手續的辦理。期間,謝鵬飛收受肇慶詩揚房地產有限公司735萬元人民幣。
      2006年至2012年期間,謝鵬飛為中國泰發集團董事長徐吉華購買廣州增城碧桂園別墅尋求打折,又為泰發集團在珠海興建10萬噸級煤炭碼頭等事項,為徐吉華的廣州天水大廈出售及債權債務等,要省發改委、政法委等有關部門對徐的公司予以關照。徐吉華賄送謝鵬飛126萬元人民幣、100萬元港幣、20萬元美金。
      2008年至2012年,謝鵬飛要求省發改委部門領導及惠州市、惠東縣政府的領導等對行賄人黃志昂的公司深圳兄弟高登投資有限公司在惠州投資雙月灣大型旅游項目給予關照,對該項目的建設提供幫助。為表示感謝,黃志昂賄送謝鵬飛206萬元人民幣、5萬元港幣、1萬元美金。
      2008年期間,謝鵬飛應香港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符史聖的請求,為該公司與珠海市政府在法院的訴訟,向省委、省政府領導遞交書面材料,以期在訴訟中得到支持。2011年春節後,謝鵬飛在海南省海口市的別墅進行二次裝修,符史聖送給謝鵬飛80萬元用於裝修。
      同年,謝鵬飛利用職務便利,為亞洲鋁業(中國)有限公司老闆鄺匯珍,以省發展研究中心名義撰寫《關於利用金融危機機遇,支持亞洲鋁業集團回購外方債權的建議》的專題報告,並報省政府主要領導獲得批示支持,為亞洲鋁業提供幫助。鄺匯珍2010年5月賄送謝鵬飛100萬元港幣表示感謝。
      此外,謝鵬飛還為不少行賄人職務升遷、子女上學及工作打招呼做安排,收受了一定金額的賄賂。
      該案目前尚在審理當中。  (原標題:廣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謝鵬飛因涉嫌受賄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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